当前位置:首页 > 人才招聘 > 薪酬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2 14:22:34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

第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 基本年薪;

2、 绩效年薪;

3、 奖励年薪;

4、 法定福利和保险;

5、 特别福利保险计划;

6、 总裁特别奖励或总经理特别奖励;

7、 中高层经理人持股计划(另行规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下限年薪):

1、 以上年度实际年薪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60-70%作为本年度基本年薪,按月核发(见附表二);

2、 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工作评价、劳动力市场价格、公司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 新聘(或新晋升)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公司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 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 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 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60%―70%;

2、 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50%―60%;

3、 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40%―50%;

4、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30%―40%;

5、 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20%―30%。

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1、 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2、 辞职或辞退者;

3、 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 其他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5、 第三层以下(含第三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总经理,其他各层经理人考核年薪发放的决定权在董事长。

第五条:总裁特别奖励,由董事长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总经理特别奖励,由总经理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享受年薪制的人员,不享有加班工资。

第三章:福利保险

第一条:年薪制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年薪制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公司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可停止支付。

第三条:终生健康险:

1、 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核定,每任职满十二月,发放一年的终生健康险;

2、 享受条件:任满一年,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者;

3、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 万保额;

4、 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 万保额;

5、 公司副总经理及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 万保额;

6、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为 万保额;

7、 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为 万保额;

第四条:国内外进修:

1、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

2、 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进修;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3、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或中长期进修;董事长或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4、 以上条件均为必要条件,是否执行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第五条:一次性退职金:

1、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1.0

2、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9

3、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7

4、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6

5、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理人享受条件为任满一届以上,考核结果良好以上,其标准为:

享受标准 = 最后年度年薪总额 *(1 + 实际任职年限/10)* 0.5

6、一次性退职金在任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

7、任职未符合上述期限规定要求,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等离任,且考核结果良好以上者,按实际任职年限核发退职金。

第六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福利住房按公司原住房分配制度执行。

第七条:工作地在公司本部以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福利住房:

1、 任期满一届以上者,可享受福利住房;具体规定为:任期满一届,公司提供40%房款作为首付款;任期满两届 ……此处隐藏15821个字……设计一般从两个方面考虑,首先是提成基础的确定,也就是提成根据什么核算,是以合同额核算,还是以回款额核算,另一个考虑是提成比例的确定。

一)提成的基础

对于公司而言,根据回款提成是一种最为保险的方式,因为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客户的信用不确定,按合同额提成对公司可能仅仅意味着一场数字游戏,在没有实际的现金流入之前就兑现销售人员的提成至少存在以下风险。销售人员单纯为了追求业绩的增长,而不考虑客户信用状况,一味地追求合同额,而不去考虑回款,公司的呆帐、坏帐比例会逐渐增多,没有人对此负责,公司的资金状况会日益恶化,最终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举步为艰。这当然是一种极端的状态,但也不是没有先例的。笔者曾了解到的一家国有企业就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其在计划经济时代,产品供不应求,销售人员简直是客户的上帝,货款回收自不必说,很多时候客户为了能及时得到产品,甚至是先付款再提货。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业内竞争加剧,而该公司依然采取以合同额为提成的基础,后果可想而知,帐面上趴着两亿多的呆坏帐,目前公司意识到这个问题,再去追溯,很多都是无头帐了。

完全根据回款提成,也不是在任何公司或任何阶段都适用的。比如说公司开展一项创新业务时,可能在初期以合同额提成会更加配合公司战略的实施,而在业务趋于成熟时,就应该考虑以回款考核了,所以在不同的阶段为战略目标实现可以灵活地调整提成的基础。

提成的基础也可根据销售人员的成熟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对于销售新人的激励,由于其经验和阅历有限,而相对于其他工作而言,销售更具挑战性,所以对于刚入行的新手而言,以合同额计提提成可能更能提高其对销售工作的信心和兴趣。而对于有经验的销售人员,他们已经具备一个合格销售的素质,也就是职业成熟度比较高,用回款计提成对公司比较有利,对个人的激励效果也不会有影响。

提成的基础公司发展阶段公司战略导向客户信用销售人员公司经营风险

按合同额

和回款提成成熟期

再造期保障当前现金流,

创造未来现金流信用一般中等

按合同额

提成成长期快速占领市场信用度高销售新人较大

按回款提成成熟期降低财务风险,持续现金流信用风险大成熟销

售人员较小

二)提成比例的确定

提成比例的确定也是一个重点和难点,比例设高了,对于个人激励性增大,但企业的利益就相对降低了,设低了,对个人没有太大的激励性,不能促进其多开发客户,从而企业的利润也无从谈起了。一般而言,大的前提是根据公司的运营成本测算,保证公司最低净利润收入后确定可分配的利润,另一方面是考虑同行业的通行的提成比例。公司产品品牌优势较高时,比例可以适当的低一些,因为个人努力在销售中占的主导因素会较一般品牌公司低一些,而且公司产品上份额会较大一些,提成比例上的差距会因销量而弥补收入上的差距。如果是初创的企业可考虑在公司能承受的范围之内,适当地提高比例,因为没有在市场上没有品牌影响力,销售更多的是依靠销售人员个人的能力去实现,而且市场份额不大,总销量不高,提成比例不高会导致业务人员收入过低,从而导致销售人员流失率增大,影响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另外一个难点是目标值的确定,如何使目标值设定的科学合理,也就是使劲跳一下,能够得着,太高了没有跳的欲望,目标值也没有任何激励意义,太低了,对公司而言是剩余利润的无谓损失。

提成比例的确定优点缺点

完成目标后提成比例增大鼓励销售人员卖出尽可能多的产品,实现尽可能大的销售额。在实际完成销售额相同的情况下,目标值订得越低,销售人员能够拿到的提成越多。

提成比例保持不变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励销售人员完成尽可能多的销售额,同时由于销售提成不与销售目标值挂钩,因此在制定销售目标时销售人员不会因追求更高的销售提成而有意的要求降低销售目标,使得销售额目标值的制定更接近于实际。激励力度相对较弱

提成比例在达到目标后降低鼓励销售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上报销售额目标值,并努力将其实现。无论销售人员实际完成的销售额为多少,销售目标定得越高,其所获销售提成可以更多。操作难度较高,两个提成比例的制定要经过精确的预估和计算才能确定。另外在销售人员完成销售目标后,不能有效激励销售人员进一步扩大销售量。

四、销售经理薪酬设计

一些公司对销售经理的薪酬都采用既和个人业绩挂钩,又和团队业绩挂钩的作法,因此销售经理的年收入=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个人业绩提成+团队业绩提成+年底效益奖励。

也有一些公司销售经理的薪酬只和团队的业绩挂钩,因此销售经理的年收入=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团队业绩提成+年底效益奖励。

很少有公司的销售经理薪酬不与团队业绩挂钩的,但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笔都曾接触的一家公司其销售经理的收入=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年底效益奖励,其激励效果可想而知,销售经理抱怨做团队领导的收入还不如作为一名普通销售的收入高。

以上几种薪酬都是明显的结构薪酬,也有为数不少的公司对中层及以上的销售团队领导薪酬采取年薪制,其收入直接和公司整体效益挂钩,增加了激励的力度和效度。

至于采取何种方式最好,没有唯一的模式,只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特定环境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模式,才能更加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个人的成长。

五、薪酬兑现

无论哪一种模式的薪酬设计,薪酬的兑现无疑都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一些公司薪酬设计的十分合理和科学,但往往忽视了对薪酬兑现环节,而使薪酬的激励效果大打折扣。薪酬兑现环节应新遵循及时兑现和诚信的原则。

及时兑现原则

根据心理学的调查结果,对于员工一次激励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天,也就是说,两次激励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这个期限。在管理学上也讲及时激励,激励的效果和效率才最高。而实际操作中,有些公司会因为销售的产品特性和回款周期的不同,兑现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如果根据回款提成的公司,如果产品的回款周期较长,短的半年、一年,长的甚至三年五年,有些公司,为了降低公司的运营风险,往往采取货款全部回收,或大部分回收后才实际兑现提成,这种做法对于销售人员而言,绩效的兑现周期过长,而大大降低了激励力度,有些时候甚至会起到负激励的作用。

如何既考核到兑现的及时性,又考核到公司的经营风险,在提成的设计中不妨应收帐款延期扣除利润,根据回款比例兑现提成,同时扣除由于延期回款造成的公司利润损失,这样既达到及时激励销售人员的作用,又有效地降低了公司的呆坏帐风险。

诚信原则

这里所说的诚信原则,主要是指公司对员工的诚信。

有些公司期初制定了销售政策及兑现奖励办法,在期末兑现时由于销售人员业绩明显高于目标值,提成或奖金的数额都比较高,公司因此制定了一些附加政策,导致销售人员的提成门槛提高,从而节省公司利润,这样做从表面上看对公司是有利的,起码从当期利益是有利的,但对于销售人员乃至公司信誉的损害都是非常巨大的,这种损失不只是公司对员工诚信的损失,最终将以未来的低绩效“回报”公司。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