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时享受补贴人员须在岗且在该企业参保。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攀枝花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报对象
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时享受补贴人员须在岗且在该企业参保。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认定以登记失业时间为准,即在该企业登记就业的时间距离登记失业时间大于6个月。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认定以就业信息系统中转移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管理模块中的转移就业记录为准,即在疫情开始前已进行转移就业登记,且在本次参保前连续3个月未在该企业参保。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二)政策时限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执行时限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补贴申请时间延长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
(三)申报资料
1、《攀枝花市中小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
2、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019年末报税务部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社保征缴计划等属于中小企业的相关佐证资料;
4、吸纳人员名单(附件2);
5、吸纳人员社保缴费凭证;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企业银行账户。
(四)补贴标准
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中小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住所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或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等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上申报补贴需上传申报资料原件扫描件,线下申报补贴需将申报资料原件扫描件提交受理机构,由受理机构录入就业信息系统。提供纸质申报资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审核拨付: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县(区)及以上政府或人社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人社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企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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